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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省高校科学技术奖和推荐2012年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11-11-23 15:47  

理工科各学院:

为做好遴选推荐2012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工作,省高校科技奖励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高校科技奖”)的评选工作。现就申报省高校科技奖和推荐省科技奖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高校科技奖的项目,必须符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申报条件。

二、凡参加省科技奖推荐资格评审的项目必须于 20111231以前办理成果登记,并符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推荐省科技奖项目,从符合条件的省高校科技奖中择优(一般二等奖以上)推荐;对自愿不参加2012年省高校科技奖授奖,只申请省科技奖推荐资格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须按照省高校科技奖的申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省高校科技奖励委员会审定后,提出推荐意见。

四、申报省高校科技奖(含直报项目)书面材料一式九份(含原件一份),双面打印、复印。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

报科技进步类和技术发明类的附件材料是指应用证明、效益证明和评价证明(专利证明、鉴定或验收证书、品种审定证书、新药证书、检测报告等);报自然科学类的附件材料是指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两年以上的论文及被他人引用或收录的证明;推荐软科学的项目必须评价两年以上,并有被采纳或应用的证明等。

   省高校科技奖拟分组:机械材料组、信息电气组、化学化工组、农林生物组、药品食品组、医学组、数学组、物理组、软科学组和其他组。奖励委员会将根据成果的申报情况,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适当调整分组。

五、报送地点:科学技术处主楼322。报送时间: 1212日前 ,逾期概不受理。

六、此次申报和推荐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86609437

 

                                   科学技术处

                                 2011年11月23日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

  2、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奖申报汇总表

      3、省高校科技奖项目资格形式审查要点

      4、黑龙江省科技奖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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