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部门简介|机构设置|五制一化|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产学研合作|学术委员会|政策法规|常用下载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11-21 09:15  

理工科各学院
  为了做好我省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省奖励办将对申报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进行筛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推荐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注重推荐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注重推荐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组织。
  3、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原则上只推荐曾获得过我省科技一等奖的项目。
  4、推荐的项目必须在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请有意申报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申报人于2016年11月25日前按公示要求将材料报送科技处,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简介并于2016年12月4日前报送科技处。
  二、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通过其他渠道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不得在我省重复申报。已经申报过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含通过其他渠道申报项目),本年度不得申报。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不得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2、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5、2015年、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完成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参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准备相关材料。
  2、国根据国家奖励办的有关要求,推荐单位需对推荐的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承担相应的责任。请各申报人对推荐的项目的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填报质量严格把关,认真负责。
  4、各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相关纸件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推荐项目基本情况1份,项目简介7份(格式及填写要求参照《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省奖励办将根据推荐项目的整体情况,将对项目进行择优推荐。推荐结果确定后,再通知相关单位按国家奖励办的要求正式申报。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451-86609437
  邮箱:wangpeng@hlj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1、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网站发布版)

          2、公示要求        

 

附件【公示要求.doc已下载
附件【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网站发布版).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黑龙江大学科技处 联系电话:0451-86609273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编:150080 技术支持:黑龙江大学信息与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