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的管理,及时总结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在基础及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开放运行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我校开展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以下简称实验室及中心)的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已收到国家部委或省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报告报送通知的实验室或中心,只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编制,同时上报科技处备案即可。
2.其他实验室或中心的年度报告需按照附件中的相应模板编制,数据统计时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同时,年报中要附有相关数据的情况一览表。
3.年度报告是实验室及中心一年来建设及运行情况的反映,也是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对实验室或中心验收和评估的重要参考材料,请依托学院领导、各实验室及中心主任高度重视、如实填写。另外,实验室及中心所产生的重大科研成果或取得的重要科技进展,还应通过学校、实验室或中心网站和其他渠道及时进行宣传。
4.请科研秘书通知到本单位所涉及的实验室及工程中心主任,并于2017年3月6日(周一)前将年度报告装订成册,经领导签字和学院公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科技处科研机构管理科(主楼C座417室),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shenzhonghui@hlju.edu.cn
联 系 人:沈中辉
联系电话:86609265
附件:
1、省高校级、校级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模板
2、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报告编制提纲
3、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年度总结报告
4、黑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年度总结报告
5、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科技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