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负责组织推荐本省参评专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额分配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组织推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数量(上限)6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数量(上限)3项;副省级城市的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推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数量(上限)3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数量(上限)2项。
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项(我省有两家企业)。
二、推荐项目要求
1. 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 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 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7. 重点申报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专利质量优秀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材料
1. 项目资料一式一份,用U盘/光盘储存,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2. 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者模型。
四、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4月15日,逾期不再接收。
联 系 人:王鹏 联系电话:86609437
电子邮箱:wangpeng@hlj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7年4月7日
附件:1、推荐函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3、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4、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