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努力造就千百万青年科技英才,为建设科技强省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决定开展第十三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一)我校可推荐候选人3名;
(二)本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3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受奖。
(三)往届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在获奖后又取得新的科技成果(如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并为主要完成者),可直接申报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申报程序、材料均参照本届省青年科技奖的申报要求,填写《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并在封面注明申报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或省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8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2.推荐候选人人选名册(附件2,电子版应为EXCEL文件)。
3.个人简介1份(不超过200字),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在单位及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社会职务等基本信息,以及取得成果、奖项等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4.候选人电子版先进事迹材料一份(800-1000字)。
5.电子版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及工作照片各一张。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
7.有关附件材料一套(原件审核后,复印件装订成册,由推荐单位在附件材料目录上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署姓名),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二)报送时间
请申报人于9月26日下班前,将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主楼C座416),联系人:栾巍,电话:86608356。电子版推荐材料发送至信息门户luanwei邮箱。
附件:1.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 推荐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名册
科学技术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