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依托单位在科学基金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和规范依托单位的科学基金管理,推进科学基金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等文件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审议通过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现转发该意见,请各单位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