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理工科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8〕1号)(见附件)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省属本科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省属本科高校服务创新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青年人才培养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教育厅设立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省属本科高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工作,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向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倾斜,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我校将开展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龙江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本专项由学校评审立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类专项
根据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学校科技发展需要,着力提升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水平和科技服务能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此类项目属自由申报项目,项目资助额度控制在3万元以内。
(二)人才创新类专项
(1)引进人才项目
引进人才项目主要面向全校青年科研人员,针对跟踪世界科学发展前沿、具有学科特色、提升科研实力的创新性研究。同时,还鼓励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交叉学科。重在培养青年科研人员成为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优势明显,并且具备获得高层次人才计划培育潜质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此类专项经费作为我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不受理自由申报。
(2)创新团队青年教师支持项目
支持省级及以上创新团队中开展具有前瞻性、基础性研究,且研究方向有利于支撑团队整体发展方向的青年教师(非带头人)。要求申请人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向学科业务骨干且获得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的科研人员倾斜。
填写申请书时,请在“基层单位(学院、系、所等)遴选、推荐意见”中注明所在团队名称、级别,并由团队带头人签署意见。
此类项目属自由申报项目,团队建设项目资助额度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年龄原则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项目申请者必须为我校教师,且申报当年只能申报一类项目,不可多项同时申报。
(三)项目研究期限最长为2年(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在研项目、累计获资助不得超过两项。
(五)不予资助条件包括:
(1)不予资助与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人才计划及自然科学基金等选题重复,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重复的研究项目;
(2)不资助与国际国内已做过的工作重复的研究项目(能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除外);
(3)不资助未结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4)不资助已获得同级别或更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5)不资助不符合年龄条件的申请人申请。
(六)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相应类别的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打印一式两份,申请书书面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加软封皮与附件一起装订成册。
(七)上报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上报,申请书电子版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经校内邮箱发送至赵曦邮箱。同时,请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申报情况汇总到《申报2019年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龙江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统计表》(见附件)并上报电子版。
(八)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上午11:00,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赵曦 蔡庄
联系电话:86609437
附件:
1、2019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书
2、申报2019年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龙江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统计表
科学技术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