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国家应急管理部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请各学院根据《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度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安全生产。
1.煤矿安全;
2.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安全;
3.石油天然气安全;
4.危险化学品安全;
5.烟花爆竹安全;
6.工贸安全。
(二)自然灾害防治。
7.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
8.洪旱灾害风险防控;
9.地震灾害风险防控;
10.地质灾害风险防控;
11.多灾种复合链生灾害综合风险防控。
(三)消防安全。
12.城市火灾防控;
13.火灾扑救;
14.火灾爆炸事故勘验。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
15.应急通信与指挥调度;
16.险情侦测与应急处置;
17.无人机与智能装备;
18.救援人员个体防护与职业健康。
(五)高新技术应用及其他。
19.通导遥技术综合应用;
20.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1.城市灾害事故综合风险防控;
22.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
23.重大基础设施综合风险防控。
二、有关要求:
1.申报重点实验室必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重点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比申报方向更具体和聚焦,突出优势和特色。
2、各学院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要求,组织填写《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详见附件)。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于2020年11月16日下班前报送至科技处沈中辉,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shenzhonghui@hlju.edu.cn
3.省应急管理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至应急管理部。
联系人:科技处 沈中辉
联系电话:86609265
科学技术处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