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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基金申报通知】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2021-01-18 09:53  

全校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21年度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校内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1日16时截止。为保证我校基金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根据学校整体时间安排按时在线提交申请书,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我处将集中审核后予以意见反馈。

  3. 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2021年度项目指南》较往年有较大幅度调整,请认真阅读,特别是“申请规定”“限项规定”“各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的有关内容。

指南相关内容可参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

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科技处取得联系,并提供姓名、职称、学院、Email、角色(教师/博士后)等信息,开户信息会通过基金委管理系统转发到申请人邮箱。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 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版。如需出具校伦理委员会证明的项目,请申请人与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栾巍老师取得联系(联系电话:86608356)。

7.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8.我校教师为在职在读研究生通过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提供导师同意函(见附件)。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附件上传。

9.非高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2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将推荐函(见附件)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10.如申请项目中含合作单位,请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见附件),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协议签署并上报科技处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自行保管。

  四、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其他事项

基金申报相关业务咨询可通过 “国家基金申报咨询”微信群进行在线咨询,如需加入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邀请加入。

       联系人:赵曦  蔡庄

       联系电话:86609437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研究协议书

         2、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专家推荐信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导师同意函

4、限项申请规定

5、科研诚信须知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月18日

附件【限项申请规定.docx已下载
附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专家推荐信.doc已下载
附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导师同意函.doc已下载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研究协议书.doc已下载
附件【科研诚信须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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