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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学术活动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2-05-19 14:55  

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协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就2022年度学术活动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实施《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有针对性地设计项目内容,搭建高水平学术交流平台,突出彰显科协组织优势,突出团结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心怀“国之大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矢志自立自强、砥砺爱国奋斗,以高质量学术活动和学术成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项目类型

(一)小型高端学术研讨活动

1.项目内容: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关键核心“卡脖子”技术、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创新资源需求不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不畅等问题,举办专题学术研讨活动,以主题前沿化、人员专业化和规模小型化为主要特征,鼓励以同一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同行研究者为主体,交流最新学术成果和学术信息,提出对策建议。优先支持与“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园区)联合开展的研讨活动,优先支持围绕发展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和创意设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机器人和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网络安全、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黑土保护利用等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领域,以及围绕科学伦理、推进中俄科技交流等方向的项目。

2.项目要求:采取报告和互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围绕会议主题进行深入研讨,鼓励与会专家将学术观点、学术思想凝练为专家建议,增强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能力。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承办单位梳理与会人员学术观点,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综述材料和不少于1份专家建议,交给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单一专家具有决策咨询价值的学术报告或专家建议可以单独报送。

3.项目数量:5个。

4.经费额度:单项拟资助2万元。

(二)新发展新理念学术沙龙

1.项目内容: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萌芽时期尚未获得学术主流认可的学术思想、理论、观点以及学术灵感提供宽松、自由、平等的交流平台,旨在弘扬敢于质疑、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精神,侧重前瞻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新兴交叉学科研究,鼓励基础学科原创理论及新学科新领域的学术交流,提倡学术争鸣,活跃学术思想,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力求突出主题新颖性、人员专业性、形式发散性、学科交叉性和成果前瞻性的学术沙龙特征。

2.项目要求:沙龙规模不少于20人,采取圆桌会议或其他适合自由研讨交流的形式,要求与会者观点新颖、言之有物,力戒假话、空话和套话,不重复别人观点。注重争鸣和质疑,提倡自由式讨论,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进行交流碰撞,激发新的思想火花,形成学术新观点。安排速记并整理提炼重要成果,形成学术新观点作为结题材料,对符合学术精神和科学规律的会议成果将择优结集成册。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炼学术观点,形成不超过3000字的综述材料,连同3幅左右沙龙现场照片,交给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3.项目数量:3个。

4.经费额度:单项拟资助2万元。

(三)太阳岛科技论坛

1.项目内容:围绕我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现代农业、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引领科技工作者聚焦前瞻科技大势和重点产业发展,推动产学研政金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促进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科技创新的多元化协作,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

2.项目要求:线下形式举办论坛规模不少于200人,线上形式举办不少于1000人,报告人数不少于5人,与会人员以相关领域一线科技工作者为主。论坛可采取主题报告、现场(或线上)提问、自由互动、论文交流等多种形式。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优秀专家学者参会,主题报告要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报告专家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会场布置体现“太阳岛科技论坛”品牌特色,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安排新闻媒体报道。承办单位要围绕论坛主题组织相关专家形成团队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不少于5000字调研报告;论坛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梳理与会人员学术观点,围绕论坛主题形成不少于1份对策建议,一并报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单一专家具有决策咨询价值的学术报告或专家建议可以单独报送。优先支持导入全国学会协同联办的项目。

3.项目数量:6个。

4.经费额度:单项拟资助5-1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基础额度为5万元,导入全国学会协同联办增加2万元;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作报告,每位增加1万元。单个项目经费上限额度为1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及评审流程

1.申报主体为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地)科协,各系统科协、企业(园区)科协、高校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要具有理事会、监事会、党组织等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度体系比较完善。

2.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按照《黑龙江省科协财政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分管副主席审核,经主席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支持项目,在省科协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印发项目任务通知。

3.项目任务通知印发后10日内,项目申报单位与省科协签署项目协议,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4.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可申报1项,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报其他类型项目。

(二)经费拨付和使用

1.经审定支持的项目,由省科协计划财务部向申报单位(或者申报单位推荐的单位)拨付。

2.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学术活动所需的必要费用开支。申报单位统筹管理使用经费,具体使用方向需在项目预算中明确,经费使用需符合省科协相关规定,并接受审计。

3.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财务账户并能提供正规发票。签订项目协议时,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财务账户、发票或经省科协财务部门认可的结算票据。申报主体是市(地)科协,如果无法提供财务票据,可推荐能够提供财务票据的直属单位或者所属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等联合申报单位具体实施。项目要按照协议规定实施,如有正当理由确需变动,需向省科协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省科协同意后方可实施。

4.项目经费需在项目协议规定时间内支付完毕,超期未支付需向省科协报告。如有结余,需退回省科协。

(三)项目成果与考核评价

1.项目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协议任务。项目结束后24小时内报送宣传稿,项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要求的调研报告、综述材料及专家建议;项目结束后30日内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总结报告、参会专家名单及报告题目、主要报告内容、媒体报道、项目相关成果、图片资料、经费决算报告、发票复印件、绩效申请表、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各类项目要求的综述材料、调研报告、专家建议、速记材料等,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在封面加盖公章,报送省科协学会学术部。按照要求参加省科协学术活动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答辩,由省科协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完成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2.省科协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绩效考评,并把综述材料及专家建议质量作为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标准。对项目实施、经费使用违背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科协业务主管学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若干规定》,按相关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要求报送材料,并于项目实施前30天报送《黑龙江省科协意识形态工作备案表》,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项目实施前15个工作日,需向省科协学会学术部报送项目实施方案,经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

2.承办单位要根据学术活动层次,采取适当方式在大众媒体、科协网站、科协公众号、省级学会中广泛宣传,扩大学术活动影响力。

3.项目实施要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选择适当活动方式,确保安全。

(五)申报时间与要求

请申报人于2022年5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发送至校园信息门户luanwei邮箱,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并双面打印装订报送科技处(主楼C座416室),联系人:栾巍,电话:86608356。《项目申报书》要求要素齐全、主题鲜明、目标合理、条理清晰、形式和内容规范。

黑龙江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科学技术处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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