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7年“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术诚信和团队意识。
3.潜心科学研究,恪守“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4.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研究方向与国家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
(二)资格条件
1.科技创业人才
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及以上(第1、2项为必备项):
(1)科技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应在我省辖区内。
(2)科技创业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主要合伙人,占公司股份10%以上,创办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年利税达到500万元以上。创办时间为5年以内(含5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连续增长20%以上。
(4)企业主导产品是由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在近5年内转化的,且占年度销售收入20%以上。
(5)所在企业已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创新人才
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及以上(第1项为必备项),各项指标为近3年(含3年):
(1)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2)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权、新药证书、新植物品种权等)1项以上。
(3)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第2)承担各类科技项目经费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包括单位内部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
(4)作为第1、2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5篇以上。
(5)其他在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重大成就的。
3.青年拔尖人才
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及以上(第1、2项为必备项),各项指标为近3年(含3年):
(1)申报年龄男性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为37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
(3)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权、新药证书、新植物品种权等)1项以上。
(4)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承担科研项目累计经费达到300万元以上(包括单位内部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
(5)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3篇以上。
(6)其他在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重大成就的。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须具备下列条件,各项指标为近3年(含3年):
(1)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至少有1项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收入达到8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
(2)具有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承担2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团队成员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3);或团队成员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新产品(含农业新品种)、新装置(装备)、新工艺、新工法、新材料开发1项以上;或团队成员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
(4)团队负责人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相对稳定,团队核心人员5至15人,45周岁以下人员不少于1/2。
(6)其他重要业绩、重大贡献。
二、推荐渠道和评选程序
黑龙江省科技厅负责我校此类人才推荐工作。
评选程序包括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业评审、实地考核、综合评审、公示发布六个阶段。
三、申报推荐程序和有关要求
1.申报推荐在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http://219.147.168.104/kjpt/)上进行,9月27日申报结束。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申报截止日期之前,请申报人将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后上报科技处。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蔡庄邮箱:2001118@hlju.edu.cn。
3.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的一个类别项目,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4.我校将在本单位对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合格后,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按照各自的权限在申报系统中逐一确认后提交。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丛万志 史晓倩
联系电话:0451-82634915,17758818832
传 真:0451-82628436
电子邮箱:ljkjyc2017@163.com
地址及邮编: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1号楼608房间(150001)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451-82632807 18704603682
校科技处联系人:蔡庄
联系电话:86609437
附件1:“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业人才申报表
附件2:“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人才申报表
附件3:“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
附件4:“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申报表
科学技术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