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各有关单位:
—年一度的科研计量奖励实施工作已于日前开始,望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成果计量填报要求
本次成果计量范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以黑龙江大学为作者单位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科研成果。科研计量奖励实施工作要严格按《黑龙江大学科研工作计量奖励条例》(见附件)进行,由各学院科研秘书根据成果原件填写《黑龙江大学科研计量奖励基层汇总表》(简称《计量报表》),并进行审核、计量,由院长审查签字,最后报送学校批准执行。
因成果计量工作与《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和《黑龙江大学青年教师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部分成果将进行重复统计认定。为避免重复奖励,学校决定采取就高原则,对符合高水平奖励的科研成果将不再进行科研计量奖励。
二、日程安排:
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齐成果原件,认真审核原件,填写《计量报表》,于5月23日前务必将《计量报表》的电子版发到教务办公网邮箱:wangpeng,成果原件审核、计量工作待《计量报表》上报结束后再具体安排时间进行,请各单位做好准备,届时科学技术处将分时间段到各单位审核、计量。
各学院(部、所、中心)作为初审部门,在填报过程中,须做到真实、准确地填报有关情况,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科研秘书应协助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院学术委员会要严格把关。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86609437
科学技术处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