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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省高校科学技术奖和推荐2013年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12-12-18 15:56  

理工科各学院:

为做好遴选推荐201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工作,省高校科技奖励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黑龙江省高校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高校科技奖”)的评选工作。现就申报省高校科技奖和推荐省科技奖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高校科技奖的项目,必须符合《黑龙江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申报条件。

二、凡参加省科技奖推荐资格评审的项目必须于20121231日以前办理成果登记,并符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推荐省科技奖项目,从符合条件的省高校科技奖中择优(一般二等奖以上)推荐;对自愿不参加2013年省高校科技奖授奖,只申请省科技奖推荐资格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须按照省高校科技奖的申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由省高校科技奖励委员会审定后,提出推荐意见。

四、申报省高校科技奖(含直报项目)书面材料一式九份(含原件一份),双面打印、复印。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

五、推荐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公开发表或应用两年以上。

2申报材料不能包含已获奖励项目的内容,申报材料如果是上一年度经评审未授奖的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再次推荐须间隔一年。

   省高校科技奖拟分组:机械材料组、信息电气组、化学化工组、农林生物组、药品食品组、医学组、数学组、物理组、软科学组和其他组。奖励委员会将根据成果的申报情况,按照学科相近的原则适当调整分组。

五、报送地点:科学技术处主楼C402室。报送时间: 201317日,逾期概不受理。

六、此次申报和推荐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86609437

                                  科学技术处

                               20121218

 

附件:1、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奖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

  2、黑龙江省高校科技奖申报汇总表

        3、省高校科技奖项目资格形式审查要点

        4、黑龙江省科技奖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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