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及时总结在科学研究和科技实践中的新理论新成果,促进科技信息和科研新成果的交流推广,推动我市自然科学领域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为强化人才培养,助推我市新战略实施提供扎实有效服务,根据《哈尔滨市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规定,哈尔滨市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哈尔滨市2012年度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与要求
凡在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发表、出版的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均可申报。具体包括:
1.在市级以上出版社、期刊社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论著、论文集和报纸上发表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交叉边缘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科技建议。
2.在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学会、省级学会的学术研讨会和省、市(地)科协和系统科协组织的学术年会、研讨会上宣读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形成的建议(必须有本次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和获奖证书)。对尚未发表的原始创新性学术成果可在本单位和本行业两位专家出具推荐证明的情况下参评(每单位或行业不超过2篇)。
3.学术成果作者或主要作者应是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科技管理人员,若以第二或第三完成人名义参评,必须有第一完成人的委托证明。非哈尔滨市区域范围内的科技工作者如其学术成果与哈尔滨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也可参评。
4.每名作者最多限报2篇成果,多人合著成果仅限前三名作者申报;一般性的工作总结、考察或实验报告以及译著、译文、资料汇编和科技信息介绍等文章不在参评范围。
5.凡是有知识产权纠纷者不得参评,涉及违背科技保密、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成果不得参评。申报成果出现上述问题,责任自负。
二、评选标准
详见《哈尔滨市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附件1)。
三、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不予返还,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办公网王鹏邮箱。申报材料包括:
1.《哈尔滨市自然科学技术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2.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须提供被采纳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应采用Word格式编排,A4纸打印,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或国家标准书写,同时上报相应电子版。
4.文章字体及格式要求:标题(三黑居中),隔二行作者姓名(四楷),下一行为作者单位和邮编(五仿宋),隔一行为摘要,下一行为关键词,隔一行为正文(五宋);标题按级顺序为1 ,1.1 ,
1.1.1
,1.1.1.1 。正文后隔一行分别为注释、参考文献和作者简介。
5.文中所用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际通用标准或国家标准书写。文中年代、年、月、日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术成果,由作者本人向所在市级学会或区县(市)科协、基层科协组织等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应单位初评后上报。
(三)申报激励措施
为鼓励学会及企业积极申报学术成果,树立学会学术权威性和企业科协的公信力,凡组织申报本学会或本企业所涉专业学术成果30篇以上的,可单独设专类评选,其中各级奖项名额的设定仍按《评审办法》所规定的比例单独确定。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截止时间:
2013
年
5
月
31
日
截止。
联系人:王鹏电话:86609437
201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