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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2012-03-07 16:28  

 

 

各相关单位:

 

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年度申报工作:

一、2012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两种:

   (一)博导类课题申报条件:

1.凡在我校具有博士点学院工作的、并经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在读博士生参加。

2.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在申报课题时应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

3.为了有助于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连续性,允许上述部门指导博士生的教授同时承担两项博士点基金课题研究工作(包括参加研究的课题),但不得在同一年度内同时申请两项课题,已承担两项课题的受资助者,需等其中一项课题完成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4.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12万元。

5.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二)新教师类课题申报条件:

1.凡在我校具有博士点学院工作的、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正式教师。

2.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211日以后)。

3.在本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200911日以后)。

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6.凡获得过新教师基金资助的教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请。

7.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二、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采取限额申报,我校可推荐博导类课题3项,新教师类课题 3 项。

三、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311日到20151231日。

四、申请者应按申请要求,分别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博导类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2012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

2012年度博导类课题申请书和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各位申请者从附件中或从《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模板下载”栏目中下载。

五、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查新报告》待正式确定推荐名额后方可到省信息中心进行查新。在20117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六、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在结题前,应至少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七、获得推荐资格的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申报的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元。

八、2012年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242,学院统一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上报科技处,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最终推荐名额。

 

如有问题,请与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或校科技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刘昕民张剑飞

联系电话:01062514684  

 

校科技处

联系人:蔡庄

联系电话:86609437

 

附件:12012年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申请书模板

    22012年博士点基金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模板

 

科学技术处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附件【2012年博士点基金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模板.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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