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年度科技计划安排,2013年度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的征集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的方向
围绕我市优先发展的光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及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和高效节能与环保、农业高新技术等六大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项目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人口健康的科研项目。(详见附件中2013年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学科带头人专项资金应具备条件
(1)在本学科、专业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并做出过被国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研究成果。
(2)掌握本学科、专业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
(4)为本单位确定的学科带头人。
(5)申请者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度放宽。
2、申请青年科技创新人员专项资金应具备条件
(1)在相关科学技术领域有创新性构思,有较稳定的研究方向,或在学术及其研究成果产业化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的项目。
(2)具备实施项目的研究能力和可靠时间保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3)申请者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申请留学回国人员专项资金应具备条件
(1)在国外主持或参加过科学研究项目或工程项目。
(2)回国后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和创新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时间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含一年)。
(4)具有副高级技术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5)申报人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4、申报大学科技园创业人才专项资金应具备条件
申报大学科技园创业人才专项资金分A类和B类。
(1)申报大学科技园创业人才专项资金A类项目为高等院校教师持高新技术、吸纳一定比例大学生参与,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其转化项目已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形成新兴产业,其企业已在大学创办的科技园区(孵化器)注册的,申请者还要符合学科带头人专项资金应具备的条件。
(2) 申报大学科技园创业人才专项资金B类项目为有创业能力的应届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持科研成果、专利发明等,或以高技术服务为核心业务,自主创办科技企业,其创业项目技术含量高、自主创新性强,市场前景广阔,并在大学创办的科技园区(孵化器)注册的。申请者还要符合青年科技创新人员专项资金应具备条件。
(3) 申报大学科技园创业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者领办、创办、进入的企业应是在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中注册的。
三、申报要求
1、承担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但没有验收或结题的项目承担人不予受理。
2、申报限额:
(1)申报学科带头人专项资金项目4项;
(2)青年科技创新人员专项资金项目6项;
(3)留学回国人员专项资金项目2项;
(4)大学科技园创业人才专项资金4项。
3、申报截止时间:
2012年9月10日
上午10点。
四、申报流程
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受理方式。申报程序如下:
(一)用户注册
1.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已注册开通的企业,用原申报人用户名登陆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97.251.242/kjj/”进入“计划项目系统”申报,填报完成后提交,单位用户名登陆审核。
2.新用户必须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用申报人用户名登陆填报,单位用户名登陆审核。老用户用之前登陆账号密码即可
3.申报人请随时查看项目各级审核意见,并按相关要求及时修改完善。
(二)申报流程
以申报人帐号登陆系统,在线填写、修改、提交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即完成申报工作。
望各有关单位按照《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申报须知》(附件1)和《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指南》(附件2)的要求,在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评审筛选后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附件:1.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申报须知
2.2013年哈尔滨市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科技 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