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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3-06-20 14:08  

 

全校理工科各相关单位:

 

 

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将于6月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2. 2014年科技项目将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的发展战略,重点支持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发展重大需求等相关领域开展的研究。

 

3重点项目每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限报1(含国家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项目应围绕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我省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难题。正在承担重点项目的实验室不得申报

 

4.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重点支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而进行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指导项目学校或课题组应保证能够筹集到所需研究经费。

 

二、特别注意  

 

申报网址:http://61.167.33.11/xm2006/user_login.asp

 

2014年教育厅项目采取在线申报形式,所有申请人如需申报项目需先与科技处取得联系,待分配上网申报账号完毕后自行上网申报去年已分配账号的申请者可用已有账号密码登陆申报即可

 

另外,自今年起,申报教育厅项目中“经费预算表”需按照项目实际支出如实填报,经费到位后,教育厅可能要求将按照该“预算表”进行预算分配,并按照预算支出。

 

三、申报要求

 

1.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不能申报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2.拖期2年以上的(含2年)的科研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2014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3.申报面上项目及指导项目中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5。所有项目中 学生 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申报。

 

4.在研项目结题验收及人员变更的截止日期为 65

 

5.重点项目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1并由重点实验室主任在申请书系部意见一栏签署意见,正在承担重点项目的实验室不得申报。

 

6.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申请书》打印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报省教育厅一份),申请书书面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请书》电子版由教务办公网发送至蔡庄(caizhuang)邮箱。

 

7.上报书面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

 

截止时间为 627 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蔡  

 

联系电话:86609437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

 

2、《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重点)

 

3、《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面上、指导)

 

科学技术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申报2014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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