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征集“十三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指南的通知”(教技司〔2016〕459号)及“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征集“十三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指南的通知》”的相关精神,教育部科技司拟在“十三五”期间,布局建设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开展好我校“十三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指南征集工作,请各相关学院按照教育部科技司的通知要求提出重点建设指南建议,同时按照省教育厅对申报指南建议提出的要求,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提出的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指南要符合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
2.拟申报的重点实验室要依托优势特色学科,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研究项目,是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3.必须具有博士以上培养权限。
4.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限报一个,且在国内同领域中不重复设置。
5.省教育厅将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核推荐。
6.请各相关学院将拟申报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建议(附件3)一式三份于12月19日(周一)前报送至科技处科研机构管理科(主楼C座4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nzhonghui@hlju.edu.cn
联系人:沈中辉
电 话:86609265
附件:
1、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征集“十三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2、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征集“十三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指南的
通知》
3、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建议(格式)
4、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
估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
科技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