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相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政府减少行政审批的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发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2015年第5号),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调整为备案制。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省工程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省工程中心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黑龙江省科技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本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技处
201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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