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以及2018年6月6日在山东烟台签订的《中乌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三次会议纪要》,中乌双方商定于会后启动2019-2020年度双边例会交流项目征集工作。现开始征集本次例会交流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要求
1、例会交流项目为人员交流互访项目,旨在资助已就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的中外方合作单位进行交流互访,以推动项目合作的开展与完成。
2、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能力、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和能力的法人科研院所、高校或企业,且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合作项目领域为:信息及通讯技术、能源和能效、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其中包括农业技术)、生命科学(包括常见病预防及治疗新技术)、新物质和材料。
4、双方科技主管部门将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协商决定共同资助的项目数量。
5、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6、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乌克兰教育科学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乌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材料报送:
a.“中国-乌克兰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b.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英文版。项目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由双方自行拟定,不提供模板,一式三份,须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c.请申请人将“中国-乌克兰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的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校内网蔡庄信箱。
由于通知为科技部网站下发,省科技厅未转发,但申报材料须报送至省科技厅推荐。因此,请有申报意愿的申报人尽早与我处取得联系。
三、项目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3日。
四、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出访国际旅费、接待外方来华食宿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
五、联系人信息
1、中方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马慧敏(政策咨询)
电 话:010-58881372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于倩文(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传真:010-68515808
电子邮箱:yfd@cstec.org.cn
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邮编:100045
2、乌方联系人:
乌克兰科学教育部 Елена Васильевна Савина
电话: +380442878235
电邮: a_savina@mon.gov.ua
3、校科技处联系人:蔡庄
电话:86609437
附件: 1. 中国-乌克兰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
2. 项目基本信息表
科学技术处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