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省属本科高校教学科研能力,层次清晰、目标明确地培养更多拔尖人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拟开展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项目评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主要支持省属本科高校高水平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带领科研团队开展科学研究。支持计划补助资金用于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研讨、改善科研条件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支出。
二、项目实施周期。支持计划实施周期一般为二至三年。
三、项目申报条件。支持计划分为高水平人才培养支持项目和优秀青年人才支持项目两类。已列入2019年“头雁”团队骨干成员名单的人员不可再申报。
1. 高水平人才培养支持项目:研究项目具有前瞻性,能够引领科学发展,或在领域内具有指导意义。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原则上需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人才计划或科技计划支持,如“龙江”学者、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省科学技术奖等,申请人(负责人)应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支持额度暂按照自然科学类每项支持200万元,社科类每项100万元。
2. 优秀青年人才支持项目:研究项目具有探索性,有前期研究基础,预期研究成果有实际应用价值。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应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40周岁;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校内属于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带头人。支持额度暂按照自然科学类每项支持100万元,社科类每项50万元。
四、申报评审程序。
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要求填报(见附件)。项目申请书需包括以下内容:研究项目总体情况、研究背景及必要性、前期研究基础、主要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团队成员情况及已经取得的成绩,分年度建设任务、后备人才培养目标,经费使用计划和绩效目标等方面内容。
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材料经学校初审通过后报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上级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答辩和评审,择优列入支持计划。在专家答辩和评审环节,需准备答辩陈述和演示文稿,评审时间另行通知。省财政厅、教育厅在确定支持项目时,将向符合我省经济和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项目倾斜。
由于申报时间紧迫,申请人务必于10月27日(周日)中午11点前,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7份报送科技处、社科处,申请书电子版按照文理科分类,分别发送到科技处蔡庄、社科处赵志刚校园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科技处 蔡 庄 电话:86609437
社科处 赵志刚 电话:86604961
附件: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