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各相关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按照《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要求,为加强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管理,为全面了解实验室运行状况,省科技厅现组织各省重点实验室填报《2021年度运行情况报告》,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
省科技厅认定(备案)的省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填报时间要求
2022年3月2日9时--2022年3月31日17时。
三、填报方式
请各省重点实验室主任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完成并正式上交后由学校及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四、有关要求
1.年度运行报告是省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评估和创新基地奖励的重要依据,请各省重点实验室所在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填报工作,认真审核填报材料,把好质量关、真伪关、诚信关。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各重点实验室需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如有违反,省科技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无故不填报的省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将按考核评估不合格处理。
2.本年度运行报告系统将在2022年3月31日17时关闭,逾期系统不再开放。请各省重点实验室提前完成用户填报,为学校及主管部门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
五、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
联系人:杨雪 赵传江
联系电话:0451-82632603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451-82651341
2、黑龙江大学
科技处联系人:沈中辉
联系电话:0451-86609265
科学技术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