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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通知
2022-09-01 09:50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科技创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按照《黑龙江省科协2022年人才工作要点》有关任务安排,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托举工程人选数量及资助金额

本次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计划选拔不超过20名人选进行资助培养,资助每位被托举人经费5万元,培养周期为2年。

二、托举工程人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二)年龄在32周岁(含)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黑龙江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人选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具有全日制博士以上学位,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有承担或参加国家及行业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或是推荐单位拟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

(五)已入选其他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项目的人选不能入选托举工程项目,博士后相关资助计划除外。

三、托举工程人选推荐

(一)推荐单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单位为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全省范围内的各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

(二)推荐名额。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同一人选不可同时通过两个或以上渠道推荐。

(三)项目实施单位。被托举人确定后,其所在工作单位即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申报人于2022年9月5日9:00前将《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校园信息门户luanwei邮箱,纸质版推荐表一式7份(正反面打印)报送科技处办公室(主楼C座416室),联系人:栾巍,电话:86608356。

2.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主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承担主要科研任务、获得主要科研学术奖励、代表性论文及专著、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技术鉴定、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所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请提供复印件,材料不予退回。

黑龙江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科学技术处

2022年9月1日

附件【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x已下载
附件【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人选推荐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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