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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微生物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招聘启事
2023-04-20 09:02 科学技术处 

农业微生物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研究中心”)于2006年10月教育部批准建设,20111月通过教育部验收并正式开放运行。

工程研究中心依托黑龙江大学“生态学”、“生物学”两个一级学科,在“创新、产业化”方针指引下,以国家重大需求和行业关键技术为引导,通过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技项目等方式开展创新研究,与企业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工程研究中心通过工程技术研究加速创新成果的转化落地,已建设成为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农业微生物基础研究和工程技术开发平台,以及我国农业微生物研究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

目前,工程研究中心主要研究方向包括:1.农业微生物发酵与酶技术;2.农业土壤生态修复;3.农业生物制品创制的工程化研究;4.寒区农作物绿色产品生产等。

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函 [2019]71号)的有关规定,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招聘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一、岗位职责

1、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运行办法》和学校有关规定,围绕双一流大学建设目标,组织制定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战略规划,负责制定工程研究中心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吸引和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进一步组建具有鲜明研究特色和雄厚竞争实力的优秀创新团队;

3、促进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工作与多学科的交叉融合,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级科研计划或国际合作项目,取得高水平的标志性科技成果;

4、加强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持续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工程研究中心的学术影响力

二、应聘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在该领域内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学术成就,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学术影响力;

3、德才兼备,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管理水平和团队凝聚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应聘者一经聘任,应能够全职在黑龙江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任期为5年。

其他具体参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技函 [2019]71号)。

三、待遇

根据黑龙江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四、聘任程序

1、经资格审查、现场答辩,学校聘任后,报教育厅和教育部备案。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职务、主要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

2)学术水平介绍:目前从事的研究领域、主要学术成就、国内外重要学术兼职等;

3)对工程研究中心今后五年工作的思路及预期目标;

4)附件材料:代表性学术论文和成果清单及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及现任职务证明。

3、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可提供纸质或电子版应聘材料)。

五、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学府路74号黑大主楼C座417室科学技术处

邮编:150080

邮箱:shenzhonghui@hlju.edu.cn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工程中心主任+本人姓名)

联系人:沈中辉

电话:0451-86609265



黑龙江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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