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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3-08-07 16:25 王鹏 

理工科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做好我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审有关工作,进一步补充相关领域专家,现面向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征集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家人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科技计划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评价和咨询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

5.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6.重点推荐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的科研带头人或技术骨干;或为行业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本地区重点企业的专家;或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省、市级发改委备案的投融资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业条件

本次征集对象包括技术专家、产业专家和投资专家。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所在领域的发展状况,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3级以上正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财政支持的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3)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第一完成人。

2.产业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企业主营收入在2000万以上)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3)5年以上技术转移研究、技术推广、运营孵化、科技咨询、科技管理相关领域专业工作,且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职称。

3.投资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备案的投资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在资本市场、证券机构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拥有5年以上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从业经历、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的国有投资机构或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管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资深投资人员(指最近10年内至少2起主导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项目经验,投资金额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至少应有1起项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权并购或者股权转让等方式盈利退出)。

二、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入库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市(地)国家高新区(包括农高区)的科技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创业投资、天使投资机构负责汇总本单位(地区)符合条件的专家名单,专家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把关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科技厅审核后组织相关专家通过“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入库

三、有关要求

1.本次专家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

2.申请专家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各学院将汇总后的《拟推荐入库专家名单》(附件1)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家申请表》(附件2)于2023年8月10日17时前,发送至wangpeng@hlju.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鹏 13836186118

  

附件:1.《XXX拟推荐专家名单》

2.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8月7日



附件【附件2: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家申请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拟推荐专家名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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