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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科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2024-01-13 15:58 科学技术处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一)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二)校内集中接收工作于2024年3月1日16时截止。为保证我校基金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申请人严格根据学校整体时间安排按时(可适当提前)在线提交申请书,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我处将集中审核后予以意见反馈。

(三)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四)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由依托单位在线确认,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 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4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科技处取得联系,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职称、学院、Email、角色(教师/博士后)等信息,开户信息将通过基金委管理系统转发到申请人邮箱。  

(二)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三)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对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增设预算评审。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四)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五)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六)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七)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八)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如需出具校伦理委员会证明的项目,请申请人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黑龙江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表》(详见附件4)发送至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吴庆峰老师校内邮箱。(电子邮箱:1995059@hlju.edu.cn 联系电话:13936388775)。

(九)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十一)我校教师为在职在读研究生通过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提供导师同意函(附件5)。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附件上传

(十二)非高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2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将推荐函(见附件6)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三、其他事项.

(一)科技处将针对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组织培训工作,具体时间、方式将在学校信息门户发布。

(二)建议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初审,以保证申请书撰写质量。

(三)基金申报相关业务咨询可扫描二维码,加入“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咨询”微信群进行在线咨询。

联 系 人:赵曦 联系电话:15904500500

附件: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请规定.docx

2.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docx

3.合作研究外拨资金预算编制要求.docx

4.黑龙江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表.doc

5.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导师同意函.doc

6.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专家推荐信.doc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研究协议书.doc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月12日


附件【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pdf已下载
附件【2.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3.合作研究外拨资金预算编制要求.docx已下载
附件【4.黑龙江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5.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导师同意函.doc已下载
附件【6.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专家推荐信.doc已下载
附件【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作研究协议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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