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项目申报】关于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龙江大学专项资金项目(自然科学)的通知
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省属本科高校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稳定支持,提升省属本科高校服务创新发展战略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青年人才、团队培养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教育厅设立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我校将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龙江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本专项由学校评审立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分为科技创新类专项、科技成果转化类专项及人才创新类专项,基本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请者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同一类别项目同一人当年只能主持申报一项,不同类别项目不可兼报;
(二)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同一人只能主持一个在研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方可再次申报;
(三)人才引进类专项同一类别项目原则上同一人主持不得超过1项;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五)除引进人才项目外,其他类别项目均为自由申报。
二、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一)科技创新类专项
根据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学校科技发展需要,设立科技创新类专项,着力提升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水平和科技服务能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科技创新类专项属自由申报项目,下设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对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予以经费资助,提高申报的中标率。项目申请人须满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要求和限项条件。
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分为重点支持和一般支持两类,重点支持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项;一般支持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资助经费额度视当年申报情况而定。项目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须在2025年2月中旬前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撰写;
——须有不少于2名专家对申请书提出修改意见,项目负责人须依照修改意见精心打磨完善申请书内容;
——重点支持项目资金可用于专家咨询费及论文版面费、超页费的支出, 一般支持项目资金仅可用于专家咨询费的支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公布后,获资助项目免于结题验收;未获资助项目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创新类专项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经费使用及验收要求》(附件6)要求,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
(二)科技成果转化类专项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目旨在激发科研人员参与横向科研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四技”服务和对具备转化潜力的专利成果进行转化,为申报新一轮的省“双一流”学科协同创新成果项目做好培育工作,促进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落地。
科技成果转化类专项下设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项目申请人应为开展应用技术研究的理工科科研人员,原则上至少拥有一项已授权的有效职务发明专利,且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计划目标。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项,项目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组在研究期限内新签订“四技”服务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50万元,且实际到账金额不低于50%即可申请结题验收;
(2)同一份技术服务合同不得重复用于验收。
(三)人才创新类专项
引进人才项目主要面向学校青年教师,针对跟踪世界科学发展前沿、具有学科特色、提升科研实力的创新性研究。同时,还鼓励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交叉学科。重在培养青年科研人员成为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优势明显,并且具备获得高层次人才计划培育潜质的优秀学科带头人。下设引进人才项目和创新团队青年教师项目,具体如下:
1、引进人才项目
引进人才项目作为我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不受理自由申报,具体经费资助额度与联系人确认。
2、创新团队青年教师支持项目
支持省级及以上创新团队中开展具有前瞻性、基础性的研究,且研究方向有利于支撑团队整体发展方向的团队成员,或科技成果转化已经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青年教师。申请人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已获得过各级科技创新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原则上不再重复资助 。
项目研究期限2年,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人须根据申报项目的不同类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申请人填写《基础研究培育专项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加软封皮,由学院汇总后上报。
其他类别项目——申请人填写对应申报类别的项目申请书(附件2、3、4),纸质材料(包含申请书和附件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加软封皮与附件一起装订成册,由学院汇总后上报。
(二)项目申请材料纸件及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汇总上报,纸件材料需按要求装订,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申报意见,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应为申请书(表)及附件材料两个文件,文件格式为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XXX专项-XX单位-姓名”,“XXX专项-XX单位-姓名(附件)”
(三)《申报2024年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龙江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统计表》(附件5)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填报,报送加盖公章的纸件和扫描件(PDF)及原表电子版(Excel)。
同一单位的所有上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后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如项目相关内容涉密,须作脱密处理,切勿线上提交。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赵曦
联系电话:86609437 15904500500
电子邮箱:zhaoxi@hlju.edu.cn
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联系人:姜雪晴
联系电话:86609265 18845157201
附件:1.科技创新类-基础研究培育专项项目申请表
2.科技成果转化类-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项目申请书
3.人才创新类-引进人才项目申请书
4.人才创新类-创新团队青年教师项目申请书
5.申报2024年黑龙江省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黑龙江大学专项资金项
目统计表
6.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创新类专项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经费使用及验收
要求
科学技术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