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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展报告的通知
2024-12-25 14:13 科学技术处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在研基金项目每年应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2024年应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已为各个项目生成《进展报告》空表,请各位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进行在线填写。

《进展报告》主要由“报告正文”和“研究成果目录”两部分组成:

  报告正文:请参照系统提供的提纲(“重要研究进展”、“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进行撰写,要求层次分明,内容准确:

  1、“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是进行项目评价的重要依据,应做真实详细的说明,填写过于简单的将不予通过;

  2、“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请填写“无”,不能为空。

  研究成果目录:项目负责人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请按照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术专著、专利、会议报告、标准、软件著作权、科研奖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的顺序列出,其它重要研究成果如标本库、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数据库、获得领导人批示的重要报告或建议等,应重点说明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学术贡献及应用前景等。

  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尽量在附件中提供详细的佐证资料,并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自然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3、请注意不要导入非本年度、未发表、未标注的研究成果。若因出版时间等原因未能列入上一年度《进展报告》的2023年度研究成果,可在正文的“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补充说明,或者在结题时一并录入即可。

4、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若有调整,需要在进展报告中明确:要求调整的内容,并说明理由、必要性以及对项目实施的影响。

5、自2020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更加关注资助项目的经费使用进度,体现在进展报告的封面上,增加了项目负责人填报“已拨入经费”和“已使用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应留意项目的研究进度和经费的执行进度大致相匹配,如经费执行缓慢,建议项目申请人在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部分,对原因进行说明并填写一下后期经费的执行计划。

  请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月9日16:00前完成《进展报告》的提交工作。科学技术处将进行集中审核,并将存在问题的报告退回项目负责人继续修改、完善。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报告的审核状态。

  联系人:王鹏

电 话:86609437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如何填报项目进展报告

附件2:填报2024年国家基金进展报告项目明细表



附件【附件2:填报2024年国家基金进展报告项目明细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如何填报项目进展报告.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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