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以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现对形式审查合格的提名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3月18日-3月24日)。公示地点:主楼C座415。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告项目内容持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学校科学技术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部门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提有效联系方式和证明其观点的必要证据材料,并在书面材料上盖章或签名。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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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