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即日开始我校2025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自然科学类)评奖工作,现将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评奖参评成果的时限
2025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公开发表或鉴定的科研成果为主(教学类成果及教材不可参与评奖),在此时限之外的成果不予受理。
申报参评黑龙江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包括系列论文、专著及应用开发等在内的所有申报成果均应以黑龙江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
2.每人每届至多只能申报一项。申报多人合作成果,其第一完成人必须为系列论文中至少两篇以上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第一主编或应用开发成果的首要完成者。
3.每项成果仅可授奖一次。参评成果主要完成人中如未包含作为成果完成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须签订《知情同意书》(详见《黑龙江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同意授权报奖人使用该成果报奖,再由报奖人所在单位盖章后,该成果方可正式参与评奖。
4.申报的基础研究成果必须是正式发表出版的。申报的应用开发成果必须是通过技术鉴定(验收)的,或虽未鉴定(验收)但在实际中已取得重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并能提供齐全的佐证材料。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填报《黑龙江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书》,佐证材料与《申报书》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即可。
2.学院须对本单位教师申报的《申报书》及所提供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符合申报资格条件,并保证申报材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且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学院审核通过后,须在《申报书》“单位意见”栏及“附件目录”逐页加盖学院公章。
3.《黑龙江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统计表(自然科学类)》由学院汇总,按年度填报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
三、授奖人数
本次授奖按照成员先后顺序,一等奖授奖人数不多于7人、二等奖授奖人数不多于5人、三等奖授奖人数不多于3人,超出人员不授奖。
联系人:王 鹏
联系电话:86609437
附件:
1.《黑龙江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条例》
2.《黑龙江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书》
3.《黑龙江大学2025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统计表(自然科学类)》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