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无机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于2008年11月由教育部批准筹建,2011年11月通过教育部专家组验收并正式运行。2019年和2023年均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验收考核。
重点实验室依托黑龙江大学化学学科,立足黑龙江省丰富的生物质、石墨、铜、钼矿等资源,致力于开展资源材料化和新材料开发研究,服务新能源、显示照明、能源化工、环保等重点产业升级需求。目前已发展成为黑龙江省化学学科唯一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双碳”领域的顶尖科研平台,在推动高水平科研成果孵化和高新技术转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重点实验室主任1名。
招聘具体事宜:
一、岗位职责
1.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与科技发展前沿,组织制定实验室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全面负责组织实施;
2.吸引和汇聚优秀学术带头人与青年骨干,构建一支结构合理、富有创新活力的研究团队;
3.组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力争取得高水平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4.加强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实验室的学术影响力和行业地位;
5.聘期内须全职在黑龙江大学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全局意识;
2.在功能无机材料化学及相关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3.德才兼备,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水平和团队凝聚力;
4.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入选者,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2)或二等奖(排名第1),或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近五年)等杰出人才优先考虑;
5.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三、待遇和聘期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岗位要求,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科研支持。薪酬待遇根据应聘者具体情况“一人一议”。聘期为五年,一般连任不超过两届。
四、聘任程序
1.应聘者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以下应聘材料:
(1)个人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现任职务、主要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
(2)学术水平介绍:目前从事的研究领域、主要学术成就、国内外重要学术兼职等;
(3)对实验室今后五年工作的思路及预期目标;
(4)附件材料:代表性学术论文和成果清单及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及现任职务证明。
2.学校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由校学术委员会或其委托相关组织,就个人学术成就、对实验室发展的规划设想等内容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聘候选人。经学校研究通过后予以聘任,并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招聘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
联系单位:黑龙江大学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王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13836186118 15904500500
邮箱:kjc@hlju.edu.cn (邮件标题请注明“申请功能无机材料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职位”)
黑龙江大学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