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部门简介|机构设置|五制一化|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产学研合作|学术委员会|政策法规|常用下载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科研项目>>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推荐申报2013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2-06-01 16:46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高教强省建设中的作用,吸引海外高层次优秀人才到我省高校工作,增强我省高校的科技实力,推进人才强省,实现高教强省目标,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黑教科〔2010123号),现将2013年度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启动项目两类。重点支持围绕我省确定的“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发展需要和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的相关研究,注重支持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

今年只受理到我省高校任职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海外学人申报的科研项目,不再受理与海外学人合作申报的科研项目。

二、资助对象及申报人员条件如下:

到我省省属高校任职的海外学人,须来校一年(以申请日算起)以内申请项目或已与高校签订来高校任职协议并在6个月内回来的海外学人申请项目,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主持或参加过研究项目,且在学术上取得国际同行承认的创造性成就或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3、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4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含)以下(以申请当年计算)

5出国留学及工作时间在二年以上(材料中需附出国证明)。

  三、资助项目的指导原则如下:拟开展的研究属国际前沿,有创新性构思且为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利于高层次急需人才的培养;有利于追踪和吸纳国外高新技术;有利于促进我省经济快速发展。本计划资助的侧重点是高层次人才培养,以研究项目作为载体,开展的项目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项目。

  四、正在承担省教育厅科技和人文项目、长江学者后备支持计划、新世纪人才培养计划、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和海外学人科研资助计划超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前两名不能作为此项目负责人申报。

五、材料填报要求如下:

1、推荐项目须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申请书》需用A4纸,一式9份(至少含一份原件)。申请材料(包括附件)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50页,装订成册。推荐项目还须填报《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网上申报简表》(附件3),《网上申报简表》只需提交电子版,不需打印纸件。

《申请书》纸质材料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614日中午1200之前分别报送至:

理科报送科技处(禹治园综合楼106房间)            86609437

文科报送社科处(禹治园综合楼104房间)  崔剑峰        86608522

《申请书》及《简表》电子版请务必于614日中午1200之前由教务办公网分别发送至:

理科:蔡庄(caizhuang

文科:崔剑峰(cuijianfeng

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2.申报2013年度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

3.申报2013年度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网上申报简表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与申请书.rar已下载
附件【2013年度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网上申报简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黑龙江大学科技处 联系电话:0451-86609273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邮编:150080 技术支持:黑龙江大学信息与网络中心